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切实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内残联发〔2021〕10号)相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市残疾人就业中心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单位共有2家,其中,2022年度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1家,2023年安置应届高校毕业残疾人就业单位1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4月7日至4月1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予以反馈。
监督电话:0471-3966971,0471-3966982
附:1.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本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情况公示表
2.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本级安置应届高校毕业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情况公示表
2022年度呼和浩特市本级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奖励情况公示表
序号 | 奖励企业 | 法人姓名 | 职工总人数 | 应安排残疾人数 | 实际安排人数(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按2人计算) | 超比例人数 |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 | 奖励金额(元) |
1 | 内蒙古意林食品有限公司 | 马丙林 | 314人 | 5人 | 17人 | 12人 | 1980 | 118800 |
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本级安置应届高校毕业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奖励情况公示表
序号 | 奖励企业 | 法人姓名 | 安置应届毕业生人数 | 大学生月工资(元) | 奖励金额(元) |
1 | 内蒙古德蒙康复辅具技术有限公司 | 魏福存 | 1 | 3500 | 9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