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呼和浩特市关于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实施办法(试行)》,将呼和浩特市户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三级残疾人和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护理补贴范围,补贴标准为每年每人1300元,今年预计将惠及1.8万名残疾人。
《实施办法》是呼和浩特市在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上出台的又一项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政策覆盖范围位居全国前列。
《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支持内蒙古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首府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努力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的实际行动。在此基础上,呼和浩特市还将立足实际,努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持续提升我市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