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培训班开班
来源:    时间:2024-06-11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是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收官之年,为规范、有序做好全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在包头市举办了2024年全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西部培训班。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主任席振宙、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副处长刘雪峰出席开班仪式,包头市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苏凯峰致辞。来自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巴彦淖尔市残联和税务系统130名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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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国家实行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目的是确保残疾人平等享有合法的劳动权利,保障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不仅是保障残疾人生活的重要途径,而且有助于残疾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截至2024年5月30日,全区已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用人单位526家,安置残疾人就业1890人,审核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2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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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培训介绍了我区促进残疾人就业奖励政策体系建设情况,梳理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政策,特别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负责人对相关征收政策进行了解读。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工程师对系统操作进行了演示讲解。“磨刀不误砍柴工”,通过“政策解读+实操演示”,为工作人员系统把握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残疾人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提供了巩固提升机会,有力促进工作质效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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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各级残联部门将与当地税务部门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全区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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